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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上初遇,被西域霸王拐回家_和名未动【完结+番外】》 第38页(第1/2页)

    手上梳发的动作愈发轻柔,指尖偶尔轻轻拂过他的发间,语气缱绻又郑重:“从今往后,我会好好护着你,一辈子都不负你。”

    “我们草原的男人,一生只会娶一个妻子,也只爱一个人。绝不失言。”

    矮榻旁边铜鹤灯的火苗轻轻晃着,把两个人的影子并排投在墙上。

    梳完了全部的头发,没有扎起来,只是披散着,像一匹刚洗过的黑缎从后颈一直铺到腰际榻面。

    他把木梳放在郗予膝旁,手指还留在发尾——以前都是扎着的,现在披着,更长了。

    郗予摸了摸自己垂在肩侧的发尾,确实比戈壁时长了许多。

    他顺口说那明天剪一点,太长了洗起来费水。

    “不要剪。我给你梳。以后每天早上,你不想梳就放着——头发分叉了叫我,打结了叫我,不想梳了叫我。水我打,洗发皂角还有半包,在集市上新买的。”

    郗予手里拿着那只木梳,低头听着这一串话——从打结到分叉,从皂角到水量,一件一件,记得比他自己还清楚。

    他把脸埋进臂弯里,后脑勺靠在阙执膝盖上,

    “腿酸,不想动。”声音闷闷的,甜甜的。

    阙执把矮榻边的软枕抽过来垫在他脑袋底下,把他的腿搬到自己膝上。

    低头帮他揉小腿——从脚踝开始,拇指沿着跟腱两侧轻轻按上去,手掌包住他瘦削的腿肚子慢慢揉压,揉得太轻,像是怕捏疼他,手指在他脚踝骨侧摸到一道极淡的红痕,是今天在猎场草地里被草叶划的。

    他的拇指在那道红痕上停了停,没有用力,只是盖住了它,确认它不会再被风吹到。

    阙执低头看着自己膝上那截细白脚踝,拇指按在他踝骨凹处——这个人此刻披着满肩漆黑长发趴在他膝头,

    从他还是客栈门口帽檐压得低低的那个书生时,他已经开始替他盯着路边碎石和城门口马车的轮距。

    郗予趴在那儿,脑袋埋在软枕里,整个人从头发丝到脚尖都是懒洋洋的,享受着阙执给他揉小腿和脚踝。

    过了一会儿他闷声嘀咕了一句——今天在猎场老汗王烤的野兔太柴了,嚼得腮帮子疼,明天早饭不想吃烤肉。

    “那吃什么。”

    “你上次在猎场厨房拿的杏干还有没有?我想吃那个。”

    “杏干是零嘴。早饭要正经吃。凉州瓜已经过季了——厨房有甜瓜,切好给你端过来。”

    “甜瓜要配酵奶。上次集市巴图说的那种上面浇酵奶的,还得放两粒葡萄干。

    野兔太柴了你帮我把肉都剔掉,再把酵奶浇在甜瓜上面。”

    郗予把脸从枕头上移开,用余光扫了阙执一眼,眼角那颗泪痣随着挑起的眼尾微微上扬。

    “你先把甜瓜吃了我再剔肉。”

    “那你记得剔,我怕塞牙。”

    次日清晨,宫城里的人看见他们的少主独自穿过回廊。

    他左手端着一碗切成小块的甜瓜,右手端着一碟浇了酵奶、撒了葡萄干的奶酪碎,

    步伐比平时略快,在拐角处停下来换了一下手——让右手的碟子离墙面远些,免得蹭到灰。

    经过老汗王的书房门口时,老汗王正在喝早茶,从半开的窗棂里瞥见儿子的背影。

    他端茶的手顿了顿,茶碗停在半空,眼角的皱纹慢慢舒展开来——不是因为他端了多丰盛的早饭,而是他左手的护腕还在,和昨天那只一模一样。

    他低头喝了一口茶,把茶碗放在桌上,侧头吩咐身边的侍从:“去膳房说一声——以后准备一些中原口味的饭菜,好好招待少主带回来的客人。”

    第53章帮我写封信。

    甜瓜端进来的时候,郗予还趴在矮榻上,脸埋在软枕里,长发散了一整个枕头。

    他其实早就醒了,但听到阙执推门出去的动静之后,又闭眼赖了回去——反正早饭有人端,他急什么。

    以前在冷宫,每天睁眼第一件事是确认门闩还插着,确认窗外没有脚步声,确认自己还活着。

    现在他睁眼第一件事是闻早饭的味道。

    “起来。瓜切好了。”

    他的声音从枕头缝里闷闷地传出来:“不想动。你把瓜放桌上,我再躺一会儿。”

    然后翻了个身,把被子往上拉到下巴,睁开一只眼,看见阙执手里端着的甜瓜碗。

    甜瓜切成一口大小的小方块,橙黄的果肉上挂着水珠。

    旁边的碟子里是浇了酵奶的奶酪碎,撒了几粒葡萄干,和在猎场巴图说的那种一模一样。

    他看见葡萄干的粒数和他昨天不经意抱怨的“上次放少了”完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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