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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97章 群演水平主角命(第1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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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师爷大声宣读了状子,人群里传出一片惊呼。

    大家这才知道,事情的真相,原来如此!

    有了解高信之和小燕儿青梅竹马的,忍不住唾沫横飞,把往事添油加醋地说了出来。

    众人听了,倒觉得,这一对小儿女两小无猜,日久生情,真是好一段风流佳话。

    钟县令想了想,问高信之:“你所说这些,可有证据?”

    高信之朗声道:“学生说过,这证据,就在堂上。”

    “大人请看,那支金钗并非贼脏,正是佳人所赠。”

    “那封信,也是佳人手书,约我夜间相会,共论婚嫁之事。”

    打开书信看了几眼,钟县令又问:“你说这金钗不是贼脏,有何凭证?”

    高信之道:“王氏女处还有一只金簪,样式相同,那是我送她的。”

    “簪上同样刻了两句诗,嵌着我二人姓名,与这支金钗本为一对,乃是前年七夕之夜,我们定情时互换的信物。”

    钟县令皱了皱眉,思忖半晌。

    吩咐一声:“取来!”立刻有衙役快步出去。

    传闻府里某位举人,垂涎这王家女儿的姿色,求娶不成。

    后来,甚至请了知府大人做媒。

    这些他都是知道的。

    那位齐举人,是叶知府的座上客,无缘无故,自己肯定不愿得罪他。

    但高秀才供说,已经和那女子偷情两年。

    今日审案,这家伙当堂反诉众人诬陷,事情闹的沸沸扬扬。

    估计要不了半日,这小小的清河县里就要尽人皆知。

    如果处理不好,迁延下去,传到怀庆府,估计知府大人的脸面都要丢光了……

    至于那个欺男霸女的齐举人,他难道还能顶着个绿头巾,真娶了这女子?

    那,岂不是成了全怀庆府的笑柄……

    正想着,衙役已经从王家取回那支金簪。

    钟县令略略看了看,主意已定。

    “高秀才,准你所请!”

    “今日本官为你二人做主,结为夫妇。”

    “回去后,速速具礼下聘,不可草率。”

    “昨夜众街坊诬你为贼,事出有因,责每人出红蛋两枚,为你添喜。”

    “但你身为生员,夜入闺房,行为不谨,该当何罪?”

    满清承袭大明律,与人妻通奸,当场抓住,奸夫淫妇杀死不论。

    报官,则按律,男子杖责三十。

    如夫家不愿领回,妇人官卖,金归其夫。

    至于小儿女们情投意合,一时无法自禁,做出逾矩之事,官府一般判其婚配了事,这是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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