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这一条也算是给所有人一个警醒。
除此之外,他还全面废除了朱元璋的籍贯制度。
在朱元璋的籍贯制度之下,老百姓只能待在一个地方,不能乱跑,而且假如一个人是工匠,那他儿子除了读书当官之外就只能是工匠。
一个人要是挑大粪的,他儿子也只能是挑大粪的。
这种制度刚开始倒是挺稳的,但运行到现在也基本崩盘了。
现在朱由检打算逐步放开这个口子,先是允许在各府活动,之后就是各省,同时推行全国身份证制度,等登记造册之后,开始全国放开,允许老百姓外出打工。
在商量到商人的时候,朱由检提议提高商人地位,允许他们穿绸缎。
这事自然是被黄道周等人反对,他们对着商人一顿猛踩。
朱由检则一句话堵死了他们。
“老百姓买不起绸缎,商人不让穿绸缎,那绸缎都卖给谁?都让你们穿穿的过来吗?”
“再说了,你也是在江南混过的,江南富商那个穿麻衣绢布?”
“这条早就没人管了,何必自欺欺人。”
这下众人不说话了。
而争议最大的则是接下来一条。
废除女性封建礼教的束缚,允许她们外出劳作。
在明朝对女性的束缚那可是出了名的。
三从写进法理,没有独立人格。
丈夫打妻子轻判,妻子打丈夫重刑甚至斩首。
男人杀妻子,三年,妻子杀丈夫凌迟。
男人出轨合法,女人出轨可当场被杀。
离婚权也完全再男方。
还有各种程朱理学的封建制度。
不允许女人上街、赶集、不许外出务工,女子教育也是女诫、内训、女范之类的。
因为没有地位,一些女孩往往十三四岁便结婚生子,造成身体的极大损伤。
包办婚姻更是被后来千人踩万人骂。
而社会地位更是低贱到泥土里。
其实在宋朝女性地位没这么低,离婚、改嫁、财产私有、经商赶集也没人管。
最有名的自然是李清照女士。
她干的事基本上都在诗文里写了,没事可以去翻翻。
可到了南宋事情就变了,靖康之耻后,皇权孱弱、党争剧烈。
以朱熹为首的南宋士大夫,搞不定金国,就只能向内寻找病根。
经过一番冥思苦想之后,他们把一部分锅甩到了女人身上。
他们认为北宋灭亡,根源是朝野礼乐松弛、男女界限混乱、女子不重贞洁、人人放纵私欲,导致人心涣散、国力衰微。
对于女性应该束缚。
并且朱熹还认为合乎基本生存需求是天理,超出温饱、本分的一切欲望皆为人欲,必须根除。
说白了就是除了最基本的吃喝拉撒剩下的都是欲,应该摈弃。
这东西被一些人奉成经典,但也被更多的人骂,本人就不多说了。
但后来王阳明先生还是总结了一下,说:“天理即是人欲,人应该致良知,而不是完全的存天理灭人欲。”
但朱元璋建国的时候,这种思想确是十分好用,所以便以此为大明律奠基。
有这东西当基石,大明律自然是对女人进行了极端束缚。
历史上朱熹的黑料也不少,搞尼姑,搞儿媳妇,构陷别人等,但大多都是政敌构陷,并无完整史料支撑。
而朱熹虽提出了各种对女性的思想束缚,但也没有后世那么极端。
他活着的时候认可寡妇改嫁,对女性约束相对宽恕。
但他死后便失去了对程朱理学的解释权,后来人为了个人的地位和全力,开始对女性进行全面压榨。
朱由检提出,废除三从标准,男女量刑相同。
并允许女方提出离婚。
只要男方有家暴,赌博、逼迫妻子卖身,纳妾后苛待正妻等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官方便可以判决离婚。
同时女子嫁妆和个人劳动所得也可自行带走。
寡妇也可改嫁,任何人不得阻拦。
婚配的话,男女需要满十八岁。
男女出轨同罚,如果当场被抓,不管是女子杀奸妇还是男子杀奸夫都减轻刑罚。
允许女人经商、纺织、行医、贩运等正常商人能做的事情。
男女同工同酬,不得减少,否则论罪!
女人生育请假必须允许,官营工坊需设立育婴房,并发粮米补贴,但限制三胎以内。
严禁调戏女工,违者被打活该。
允许女性读书,但不允许她们考试。
所有逼迫女子殉夫,守寡、自尽、自残者以谋杀罪论处。
毫无疑问呢朱由检制定的这些律法遭到了包括孙承宗在内所有人的反对。
朱由检和他们吵了好几架之后最终也只得妥协。
一番商议之后,保留了三从的制度,但男女量刑相同争取了过来。
婚配情况则调整到了女性17,男性18。
男女出轨同罚,但如果女性生不出儿子则男性免罚。
允许女人经商、打工、读书等正常人做的事情,也保留了男女同工同酬和生育假制度。
但对离婚的制度只部分保留。
周围全是男人,根本没有一个为女性争取权利的,朱由检孤木难支只得妥协。
但不管怎么说,他也是皇帝,在特权下,他还是保留了北直隶、辽东两地允许女性离婚的制度。
用他的话说就是:先试试看,不行再改嘛。
孙承宗等人也只好妥协。
而对于各种酷刑朱由检也废除了不少。
除了罪大恶极的斩首之外,其他死刑都是勒死了事。
凌迟之类的刑罚则被废了,正赶上这波政策推行,在福王府那些作恶多端的下人们倒也捞了点好处,没被烧死,而是斩首了事。
而打板子之类的刑罚也改成了进监狱。
同时他还改制了监狱,由囚禁改成了劳作,并且还按比例给他们一些工钱,让他们出狱之后有钱谋生。
当然,当时并没有那么多工厂。
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各地监狱干的活就是造纸,以及抄写大明律和印制各种话本小说进行售卖。
以至于后来许多从监狱出来的囚犯对大明律倒背如流,这些人出狱后摇身一变成了讼棍。
这些人本来就是流氓,再加上蹲监狱的时候没事干,就想着钻法律的空子,所以最后搞得许多官府都头大。
朱由检知道后,立刻给大明律打补丁,说遭受刑罚的人三代之内不允许当官,也不允许当讼师,如果屡犯不改者一律从重处置!
而犯罪充军这一条,则被朱由检永久废除。
他的理由也很简单:军队乃是保卫国家的关键力量,是国家的基石,让一群罪犯去当兵,纯粹污染军队!
这个得到了孙承宗等一众兵部和勋贵们的支持。
至此,充军这两个字便成了历史。
至于刑讯逼供这件事,朱由检在几番争论之后,最终还是未能免除。
没办法,古代侦查手段有限,如果全靠证据,十个罪犯九个都能逃脱。
为了社会安定,这也是没办法的妥协。
而毕自严这边还提出了对锦衣卫和东厂权利的限制,要求对其互相监督。
这个朱由检没放开,互相监督就是互相不监督。
但朱由检也适当限制了二者的权利,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罚,并且对于审讯官员一事,要求御史和六科的官员可以去旁听。
但归根结底,这些人还是对皇上负责。
考虑到锦衣卫确实干掉了不少贪官污吏,群臣们也没再坚持。
最后,也就是最重要的军队改制,这次朱由检并没有让那些乱七八糟的人参与进来。
而是随机从京营、边军、各省军屯的士兵中挑选了二百多人来到了奉天殿,开始挨个询问改制意见,并公开商议。
同时还有各级军官、将领、甚至连在辽东搞生产的卢象升也被拽了过来。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朱元璋为了防止军队造反,设置了五军都督府,掌管天下卫所户籍、训练、屯田、武将世袭等事务,但调兵和发兵的权利在皇帝和兵部手上。
而负责武官选拔、军械、军饷等发放的也在兵部。
这种制度可以严防军队造反。
但缺点也很明显。
真到了打仗的时候,兵部临时派将领,再派文官、太监督军。
而明代的军户制度也极为要命,军户除了考科举之外,祖祖辈辈都要当兵。
朱元璋还搞了个军屯制度,给军队土地耕种,粮食当军饷,多的还能交税。
所谓:养百万兵,不费百姓一粒米。
这制度依旧是明初的时候还行,后来军官兼并土地,士兵没地种,吃饭都成问题,就别说打仗了。
正因为军屯崩盘,军队权责割裂,调度繁琐,才催生了私人化的家丁边军。
家丁自己训练自己养着,打仗绝对听话,战斗力也能保证。
朝廷对此也是默许的,毕竟明末的时候全靠家丁撑着,要是把家丁废了,大明朝也就撑不住了。
这些私人武装虽然明面上是军官养着的,但实际确是建立在无数军屯兵的血汗上,以及朝廷的巨额支出上的。
换句话说就是,朝廷和军屯出钱,给军官养私人武装。
而这种掌握大量私人武装的军官,在后世有个称呼——军阀!
当然,除了私军还有募军,也就是招募老百姓当兵,不入军户,按月发银子。
这种也是朝廷的军队,而且战斗力很强。
最有名的就是戚家军。
但这种问题也很大,因为不压榨军屯士兵,再加上财政问题,所以募军经常被拖欠军饷,引发兵变。
监军制度也很扯淡。
土木堡之前,军队怎么打自己说了算。
徐达、蓝玉等人都是将领。
可土木堡之后开始以文制武,怎么打仗督抚说了算。
文官懂军事的掰着手指头都能数过来,不过,虽说是纸上谈兵,但他们多少还讲点道理。
最令人诟病的是监军太监,这就比较扯了。
这些人贪污克扣军饷不说,还胡乱指挥部署。
因为能直接上奏皇帝,不管是督抚还是将领都不能无视他们的命令,最终的结果只能是一团浆糊。
而军械、军饷、后勤制度更是乱七八糟。
造军械上面拖欠工钱和原料钱,让工匠自己贴钱造刀枪甲胄,这玩意能用就见鬼了。
军饷的层层克扣吃空额就更不用说了。
后勤也没有统一调度制度。
军人犯罪也没有法庭,全靠军官和当地府衙审理。
军官想怎么打士兵都可以,士兵临阵逃脱能杀,但军官贪腐克扣粮饷却没事。
总之,一团乱麻。
但这东西终究持续了两百多年,要想仅凭政令进行修改是不可能的。
所以这次军队改制,朱由检也准备梯次改进。
先以辽东、西北两地为实验改进阶段,实行后如果没什么大问题,再逐步推进!
首先第一刀就是军户制度。
辽东土地都是刚抢过来的倒是无所谓,而西北的屯田由孙传庭进行清查。
查出来之后,按人头分给所有西北军户百姓,并将他们籍贯改为农籍。
以后没有世代绑定的军户制度了。
同时进行义务兵改革。
凡大明子民,十八岁以上,三十五岁以下,无重罪前科,无疾病,必须当兵三年。
服役期间,军饷按月发,父母、妻儿赋税全免,并每月给粮米补贴。
三年期满之后,可转什长(名额有限),五年一期,逐年加薪,非军官服役不得超过十三年。
特殊人才可服役二十三年或由军队返聘。
立功、有学识者,可入讲武堂深造,提拔为军官,终身制。
退役士兵自动编入民兵序列,官府招募官吏优先启用。
当然,这只是法律规定。
具体招募兵额由兵部统一向全国分配。
缺多少补多少,不然要是全国人都当兵,把朱由检买了也出不起工资!
而军队编制也进行了改进。
取消伍长,以什长为基础单位,三个什长设置一个小旗,三个小旗设置一个百户。
三个百户设置一个守备,三个守备设置一个游击将军。
参将就属于高级军官,管三个游击将军,三千人的士兵。
万人军队则设置一个总兵。
统领一地总兵的,则是将军。
同时每个什、每个百户、每个守备还配备一定数量的炮兵、工程兵、侦查兵、医馆、军械工匠。
依照军队数量的多少进行额外配置。
最少不得低于多少人,最多不得多于多少人。
所有军官必须通过京师讲武堂考试,世袭罔替的也需要考试后才能袭爵。
军队后勤由地方派专人负责。
军械制作设立军工厂总局,由财政拨款,进行标准化制作,工匠按月领工资,原材料政府提供。
工匠如果有改进技术给重赏。
所有军械编号登记,严防粗制滥造。
由兵部设置军法司,主要处理军官、士兵犯军法的事情。
军官除战时之外不得随意处置士兵,哪怕是战时处置,事后也需详细说明,
军队编制也从原本按地方编制改为了战区制度。
目前暂时划分为辽东战区、西北战区、中原战区三个地方,囊括北方各省。
同时设立大明水师,全面进行水师建设。
不论士兵还是军官,临战阵亡,一次性抚恤白银五十两,由户部每年规划调拨。
&n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第1页/共5页)